導言

蘭大弼(David Landsborough IV,1914-2010),台灣人親切地稱他「小蘭醫師」。他出生於彰化,父親是彰化基督教醫院創辦人蘭大衛醫師(「老蘭醫師」),母親是留下「切膚之愛」故事的連瑪玉女士。蘭大弼在彰化長大,能說一口地道、帶彰化海口腔的台語;1952 年返台,1953/1954 年間接任彰基院長,至 1980 年退休,前後約二十八年。若說父親蘭大衛代表「開創」,蘭大弼代表的是「制度化、現代化與本地人才培養」——把十九世紀末形成的彰化宣教醫館,轉型成戰後的現代化醫院。

任內他把彰基從戰後百廢待興的地方醫館,建設為具現代化設備、神經內外科專長與教學體系的區域醫學中心,並開創台灣中南部最早的神經內科專科。他厭惡商業化醫療,反對醫師收紅包、開不必要的昂貴藥物,常自掏腰包為貧苦病患代墊或塗銷帳單;退休時將董事會致贈的退休金全數捐給彰基。

資料說明:部分資料(如「倫敦大學醫學院・1939」「2000 年三等景星勳章」「逝於倫敦」)與維基百科、彰基官網不一致,正文依維基百科與彰基官網。

家世與求學

蘭大弼 1914 年底生於日治台灣的彰化醫館,是蘭大衛與連瑪玉之子。他一直在彰化生活到 12 歲才離家,常與台灣孩子一同嬉戲,因此台語極為流利、還帶彰化海口腔。1926 年 5 月,他入學煙台的 Chefoo School(中國內地會宣教士子女學校,學號 845);1931 年赴倫敦,在 London Hospital Medical School(倫敦大學)習醫,1937 年取得醫師資格,之後於倫敦國家神經醫學醫院專攻神經內科,取得英國皇家內科醫學院資格。

1940 年,蘭大弼赴中國福建泉州惠世醫院服事,並逐漸擔任醫院的領導工作;二戰期間他以醫療救援的身分照顧戰亂傷患,累積十餘年的臨床與醫院經營經驗,直到 1951 年因中國政治環境改變、外籍宣教士撤離而與妻子返英。也就是說,他並不是「在英國學醫後直接回父親的醫院接班」,而是先在中國大陸有一段完整的醫院歷練。

執掌彰化基督教醫院

1952 年,蘭大弼重新接受英國長老會海外宣道會差派,帶著妻子高仁愛醫師(婦產科)與剛領養的一對雙胞胎兒子,重返出生地彰化;1953/1954 年間接任彰化基督教醫院第九任院長(彰基歷任院長頁記任期 1953–1980,總院沿革記 1954 就任)。他接手時,彰基在二戰後仍屬規模有限的地方醫館;彰基官方資料記載,他與台灣及海外醫療機構合作、引進醫師與專業人才、募集海外經費、更新醫療設備、擴建院舍、培養年輕醫師,1958 年第二代院舍第一期完工,逐步建立戰後彰基的現代醫療基礎——完成從「宣教醫館」到「現代綜合醫院」的轉型。他也設立腦波檢查室,開創台灣中南部最早的神經內科專科。

儘管醫院規模擴大,蘭大弼始終守著父母傳下的「切膚之愛」精神與基督信仰倫理:每次看診前必先禱告,看診極其細心,經常親自為無力付費的貧苦病患代墊或塗銷帳單。

「切膚之愛」辨異:老蘭醫師蘭大衛(1870–1957)為彰基創辦人,1896 年抵台;1928 年其妻連瑪玉自願割下自己大腿的皮膚,移植給一名彰化貧童(周金耀),是為震撼台灣醫學史的「切膚之愛」。小蘭醫師蘭大弼(1914–2010)為其子,1952 年接任彰基院長,主導戰後現代化。

醫療教育與四大使命

彰基保存的院史資料指出,蘭大弼非常重視「床邊教學」(bedside teaching)。1954 年接任後,他開始建立教育課程,並與高雄醫學院、台北醫學院等合作,讓年輕醫師與實習醫師進入彰基受訓。這件事的意義很大:醫療宣教不再只是「外國醫師自己看病」,而開始轉為「訓練台灣本地醫師」——這也是醫療事工能長期留下來的關鍵。

1967 年,蘭大弼提出彰基同仁遵行的四大宗旨——醫療、傳道(報喜)、濟貧(助貧)、教育(教學)。他親自設計的院徽,取「耶穌為門徒洗腳」的圖像,象徵「看到疾病,也要看到人心」的醫療倫理。他厭惡商業化醫療,反對醫師收紅包、開不必要的昂貴藥物,常自掏腰包為貧苦病患代墊或塗銷帳單。

高仁愛:醫療宣教搭檔

高仁愛(Jean Murray Connan Landsborough)本身就是醫師。她 1947 年與蘭大弼結婚,曾一同在福建泉州惠世醫院工作,1952 年赴彰化,長期投入婦產科與婦幼公共衛生,1980 年與蘭大弼一同退休(研究資料記其生卒為 1920–1993)。因此蘭大弼與高仁愛是一組醫療宣教搭檔:蘭大弼主要負責醫院領導、臨床與醫師訓練,高仁愛則在婦產科與婦幼公共衛生上長期投入。

退休與臨終

1980 年,蘭大弼與高仁愛完成 28 年在彰基的服務,依英國長老會宣教士制度退休返英;蘭大弼把董事會致贈、近兩百萬元的退休金全數捐給彰基作發展基金。退休後他住在英格蘭南部(Redhill 一帶),家門口掛著「Formosa」的牌子。妻子高仁愛於 1993 年 10 月逝世。蘭大弼並沒有把彰基建成一所永遠依賴英國宣教士的醫院——他最重要的長期成果之一,是透過人才、教育與制度,使醫院能在本地醫療團隊接棒後持續發展(此為歷史綜合分析,非其本人原話)。

2010 年 3 月 2 日,蘭大弼於英格蘭安息,享壽 95 歲。據廣泛報導,臨終前他已無法言語,仍以顫抖的手在紙上用台語寫下遺言,大意為「要照顧艱苦(貧窮弱小)的人」,為蘭氏家族在台灣一整個世紀的奉獻劃下句點。

我深愛這塊土地,台灣人就是我的骨肉。

大事年表

  1. 1914/12/16出生

    生於台灣彰化醫館,父蘭大衛、母連瑪玉

  2. 1926

    入煙台 Chefoo School(內地會宣教士子女學校,學號 845)

  3. 1931–1937

    赴倫敦,於 London Hospital Medical School(倫敦大學)習醫,1937 取得醫師資格;後專攻神經內科

  4. 1940–1951

    於中國福建泉州惠世醫院服事並任醫院領導,二戰期間從事醫療救援,1951 年離華

  5. 1952返台

    偕妻高仁愛與雙胞胎兒子返台

  6. 1953–54接任院長

    接任彰化基督教醫院第九任院長(兩官方頁面年份差一年,並記)

  7. 1958

    第二代彰基院舍第一期完工,彰基戰後現代化的重要階段

  8. 1967四大使命

    提出彰基四大宗旨:醫療、傳道、濟貧、教育

  9. 1950–70 年代

    推動彰基現代化、設神經內科與腦波檢查室、建立床邊教學並與高醫北醫合作訓練醫師

  10. 1980退休

    與高仁愛完成 28 年服務退休返英,退休金全數捐給彰基

  11. 1993/10

    妻高仁愛醫師逝世

  12. 1996

    獲第六屆醫療奉獻獎、紫色大綬景星勳章

  13. 2008

    再獲一等(景星)勳章

  14. 2010/03/02逝世

    於英格蘭安息,享壽 95 歲;臨終以台語寫下「要照顧艱苦人」遺墨

影響與評價

1,914

生於彰化

28

執掌彰基年數(約)

3

蘭氏家族在台世代

95

享壽(歲)

數據據維基百科與媒體報導整理,部分為約數

蘭大弼與其父蘭大衛,父子兩代在彰化行醫近一世紀,是台灣醫療宣教史上的代表家族。小蘭醫師任內完成彰基的戰後現代化與神經內科建置,並以「切膚之愛」精神、反商業化醫療的立場,成為台灣醫界屢屢援引的醫療倫理典範。

要照顧貧窮弱小的人。——臨終台語遺墨

常見問題

蘭大弼是誰?

蘭大弼(David Landsborough IV,1914–2010)是彰化出身的英籍宣教醫師,彰基創辦人蘭大衛之子,台灣人稱「小蘭醫師」。1952 年返台接任彰化基督教醫院院長,至 1980 年退休,把彰基建設為具神經內科專長與教學體系的區域醫學中心;他反對商業化醫療、常自付貧苦病患醫藥費,退休金全數捐給彰基,臨終以台語寫下「要照顧貧窮弱小的人」。

蘭大弼的英文名字是什麼?

David Landsborough IV(台灣人稱「小蘭醫師」)

蘭大弼的生卒年與出身?

1914 年 12 月 16 日(台灣彰化醫館)-2010 年 3 月 2 日(英格蘭 Redhill),享壽 95 歲

蘭大弼的學歷背景為何?

1926 年入煙台 Chefoo School(中國內地會宣教士子女學校);1931 年赴倫敦,於 London Hospital Medical School(倫敦大學)習醫,1937 年取得醫師資格;後於倫敦國家神經醫學醫院專攻神經內科,取得英國皇家內科醫學院資格

參考資料

修訂記錄

  • 2026-08 建立條目(v1.0)。研究稿數處依維基百科更正:逝世地「倫敦」→「英格蘭 Redhill」;「倫敦大學醫學院・1939 畢業」改為「於倫敦國家神經醫學醫院受神經內科訓練」;在華服事「1940–1945」→「1940–1951(泉州惠世醫院)」;景星勳章「2000 三等」→「1996 紫色大綬、2008 一等」;「第九任院長」列入待考。
  • 2026-08 醫療宣教特別批補強(v1.1):補入天下雜誌專文、台灣基督長老教會人物誌、彰基文史博物館;補齊求學線(12 歲離台→1926 煙台 Chefoo School→1931 倫敦 London Hospital→1937 醫師資格),並說明先在泉州惠世醫院有十年醫院歷練、非「直接回父親醫院接班」;新增〈醫療教育與四大使命〉(床邊教學、與高醫北醫合作、1967 四大宗旨、洗腳院徽)與〈高仁愛:醫療宣教搭檔〉兩節;退休段補入「由宣教士時代走向本地治理」的歷史綜合分析;院長接任年份改記 1953/1954 並陳。
  • 2026-10-19 全站審查(v1.1):刪去「研究稿」「研究資料」「本條目並記」「詳見修訂記錄」等內部工作用語;「體例說明」改為「資料說明」。婚姻(1947 年與高仁愛結婚)維持。